【投资实务】必备!墨西哥的劳动合同 之二

2019年12月09日  来源:adrian

之前的文章介绍了墨西哥主要的三种劳动合同,但在墨西哥还有4种不受联邦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合同,在正式签约前的考核阶段所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墨西哥法律对于雇员的试用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认为1-3个月为合理的试用期。假如试用期满后雇主和雇员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继续工作的,墨西哥联邦劳动法将认定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

2.  培训合同,以培训为目的并支付少量工资的合同被视为培训合同。由于有企业以培训合同的方式雇佣员工,以底薪剥削雇员,因此现行的联邦劳动法对于培训合同不予承认。

3.  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合同。2014年墨西哥公布了宪法第123条A款第3项的修改法令,规定墨西哥的最低法定工作年龄由14周岁提高到15周岁。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他们与企业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该法令还规定,15-18周岁的劳工每天只能工作6个小时。

4.  口头协定,原有的联邦劳动法承认口头协定具有法律效力。但现行的联邦劳动法禁止了所有口头协定。


以上的劳动合同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调解仲裁地方委员会有权对签订上述合同的雇主进行罚款。所以在墨西哥投资的企业需注意,签订劳动合同需合法合规,以免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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