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国财经】墨西哥2020年税改看点有哪些?

2020年01月13日  来源:德勤报告

税法的主要变化在不可抵扣-净利息、动产租赁的外币款项、所得税相关条款、增值税相关条款及更新了SAT证书和发行CFDI时使用的数字印章的相关规定,下面将一一介绍。

1、不可抵扣-净利息:

在纳税年度内超过调整后应税收入金额的30%的净利息不可抵扣。该限制规定适用于该时期应付利息超过2000万比索的纳税人,当利息收入超过应付利息时,本规定不适用,如果该会计年度出现亏损,该年度的净利息可抵扣限值为0。

本节规定净利息可抵扣限额可在10年内被扣除,直至扣完全部金额。当调整后应税收入金额为0或者负数时,总利息费用将不可抵扣,除了不适用这种规定的情况。

未来10个会计年度的未扣除金额将不可扣除。待扣除的净利息必须到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息中,并且所产生的金额必须符合本届的规定。

需要考虑的是待扣除的首批免税利息应与前几年的FIFO对应。有义务记录待扣除的净利息,并且应向税务部门提供记录,在财年结束时,需要在相应的年度纳税申报表显示相应的计算结果。

2、动产租赁的外币款项

重新分类某些动产的税收待遇,为使用或享有动产所支付的费用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改革前,租赁款项适用0%的预扣税(企业利润)和10%的预扣税(特许权使用费),改革后租赁款项统一适用10%的预扣税(特许权使用费),动产租赁定义已经删除原定用于商业或工业活动的财产。

3、所得税改革

常设机构定义调整使其更为全面和符合OECD BEPS计划。

受控外国实体(CFE)定义和待遇调整。

透明实体和外国法律手段。

外国税收抵免额限制规定(适用于墨西哥公司存在外国居民预扣税款的情况)

付给REFIPRE的款项-结构化协议。

数字平台行业所得税预扣金额。

Shelter Maquiladoras 工厂不存在适用性限制。

税收刺激。

4、增值税

主要关于劳务外包的相关规定有变化,提出废除《联邦劳工法》(FLL)规定的明确LTL外包付款要求,明确增值税预扣义务。

针对外包服务商:

只要履行预扣和缴纳增值税义务,即可就服务提供商的发票金额进行抵扣。不再要求取得原需提前从服务提供商取得的文件资料。


增值税:有义务预扣适用的增值税,不再要求取得原需提前从服务提供商取得的文件资料。

劳务外包的增值税缴纳(立法机构删除劳务外包内容):

1.按照已收到的、有效支付的服务对价,预扣6%的增值税:

(1)   他们借此安排其自己或相关人员在其营业场所或相关方营业场所,甚至在营业场所外履行其职能;

(2)   他们受到或者未受到其指导、监督、与其配合或者相互依赖;

(3)   不考虑合同义务使用的名称。

2.税收抵消:

第6条(改革后):删除使用增值税余额与其他税款抵消的方案。

5、SAT证书和发行CFDI时使用的数字印章

SAT证书:当联邦税法中包含的程序完成且不正当之处未得到清除或破坏了导致临时限制证书的原因时,将不受影响;

发行CFDI时使用的数字印章:

如果纳税人未说明发行的不合规之处或未清除临时限制数字印章的原因,部门会出具决议,让数字印章无效。


返回列表

下一条:【投资论坛】美墨加协定解读 之原产地货物认定

上一条:【墨国风采】墨西哥国粹—玛利亚奇

投资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