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联邦劳工法》(MFLL)和《墨西哥宪法》共同规定了墨西哥的劳工关系。《墨西哥联邦劳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报酬、付款方式、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假期等工作条件,以及工会、罢工及终止雇佣等的具体内容。此外,《墨西哥联邦劳工法》还针对墨西哥很常见的外包安排作了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一家公司签约为另一家公司提供通常在企业内部进行的劳务服务。由劳动和社会福利部颁布法规,为在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作了具体要求。其重点是评估风险、预防事故和教育雇员潜在的危险。工作安全法规强调自律并允许私营企业的“认证人”进行安全检查。
工作周包括每日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混合班7.5小时,所有班次下均有半小时休息。加班费为正常费率的两倍,每周加班不得超过九小时。超出九小时的加班均须按照正常费率的三倍支付。员工在周日工作的,有权获得25%的加班工资。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员工工资额2%的雇员退休基金以及员工工资总额5%的住房公基金(如果不用于抵扣住房信贷,则住房公积金将加至退休基金),两种基金共同构成养老金,由私营金融机构管理。退休年龄通常介于65-70岁之间。由墨西哥社会保障局(Instituto Mexicano del Seguro Social或IMSS)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许多福利。其计划涵盖工伤事故和疾病;非职业病和带薪产假;老年福利和各种死亡赔偿;以及失业保险。墨西哥社会保障系统的费用由雇主、雇员和政府共同承担。雇主通常承担大部分费用,份额约为工资总额的20%至30%。属于雇员免税收入的报酬包括:附加福利、雇员的储蓄和贷款资金、遣散费、年终奖金、加班费、假期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及公司利润分成的免税部分。该类费用中,能为雇主进行抵税的最高比例为53%。如雇主降低以上形式的福利,抵扣率会降至47%。劳动合同中额外规定了9-10天的带薪假期。雇员工作满一年的,有权享受至少6天的带薪休假,此后每三年增加两天。假期期间,按照强制性要求,雇员可获得正常工资25%的休假津贴。此外,雇员还有权获得相当于15天工资的强制性圣诞节津贴,企业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支付。公司必须向国家工人住房保障局(Infonavit)提供相当于工资总额5%的缴款,资金将流向雇员的专用账户。除强制性附加福利外,大多数劳动合同中还规定了“自愿性”福利,例如储蓄计划、人寿保险、午餐和食品券(vales de despensa)等。大多数大公司都会在办公场所设有食堂,为雇员提供优惠餐。许多公司还提供工作服。一些雇主制定了额外的激励计划来鼓励生产和销售。通常情况下,为了获得减税资格,企业可以为全体雇员提供附加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