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中国将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相关国家和世界发展提供更多机遇。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目标与方向备受各方重视。商务部等部门日前印发了《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为境外经贸合作区指明了数字化发展路径。
《工作指引》提出,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参与科技研发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境外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合作区智能设施共享,提升合作区数字化管理服务功能,加强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园区联动发展,共同推进海外仓建设,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等“走出去”,形成协同效应。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合作区和产业集群,通过网络平台将区内企业与当地上下游、产供销资源对接,构建跨国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
“境外经贸合作区数字化发展是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之一,而建设数字化合作区更是对合作区未来发展的高标准、高目标、高要求。”商务部研究院“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研究所所长祁欣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部门联合发布《工作指引》,旨在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这一对外投资合作平台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传统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巩固和创造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优势,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是业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平台,是开展国际产业合作的关键载体,将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数字经济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促进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向境外经贸合作区聚集,将拓展中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国际化水平。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与国内数字经济相关载体的有效联动,构建数字化产业链和供应链,将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入区企业加快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转型,进一步提升效率和产出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赋能“走出去”企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王是业进一步分析,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持续推进,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成为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目前,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中国数字经济增速位于全球前列,未来数字产业的崛起和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将成为全球趋势。“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正是顺应了这样的全球发展趋势。同时,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产业技术能力的提升也将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那么,如何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王是业建议,一是充分挖掘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各维度优势,寻求与国内数字经济企业的战略结合点。有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可以成为数字经济企业拓展境外区域市场的重要平台;有的合作区所在的东道国(地区)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对数字技术和服务有较强的需求,数字经济企业可通过入驻合作区实现服务本地市场;有的合作区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数字经济企业可通过入股、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合作区发展,为制造业、商贸物流等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二是关注合作区所在国家(地区)的数字规则,重视提升合规能力建设。近年来,数字经济相关规则已成为国际经贸协定中的关键规则,发达国家及相关区域性组织持续升级数字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在着手完善相关制度。数字经济成为部分国家收紧管制和加大执法力度的重要领域。因此,在推动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和推进合作区数字化改造的同时,相关合作区应加强与当地监管部门对接,充分了解当地信息收集、数据使用、数据跨境传输的法律法规,为入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支持,确保相关企业合规经营。祁欣也建议,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一要契合东道国当地的发展需求和发展条件,实现合作区数字化与当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二要考虑合作区类型,优先在科技研发型、商贸物流型、加工制造型等合作区开展数字化探索和建设,提升合作区数字化管理服务功能,加强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三要探索新模式,如合作区与国内跨境电商综试区联动发展。
祁欣列举了两个成效初显的案例:2020年10月,中国(临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首推“双区联动”。2021年1月,中国(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签署合作协议,在中匈“双区联动”机制下,共同运行赣州至布达佩斯跨境电商班列,打造跨境电商数字口岸和数字园区,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体系,助力老区特色产品打开中东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