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贸易协定——区域价值

2018年10月18日  来源:北美华富山工业园

随着新的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的靴子落地,美国特朗普政府的用心昭然若揭。为了让制造业回归美国,使美国重新伟大,并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资源和人力优势,新版本的协定对于区域价值有了新的规定。现在就让华富山带着大家来解读其中最关键的汽车行业区域价值规定。

首先,USMCA对于区域价值比例计算分两种,一种是按交易价值计算,另一种则是按净成本计算。按交易价值计算的比例要求远高于按净成本计算。

按交易价值计算:

RVC=(TV-VNM)/TV x 100

RVC:区域价值构成,通过百分比表示

TV:商品的交易价值,需排除商品在国际海运中产生的费用

VMN:非原产地(包括没有标明原产地)用于商品生产的材料的的价值

按商品净成本计算:

RVC=(NC-VNM)/NC x 100

RVC:区域价值构成,通过百分比表示

NC:商品净成本

VMN:非原产地(包括没有标明原产地)用于商品生产的材料的的价值

非原产地材料的价值在以下情况下可计算在区域价值内

1.  非原厂地材料的工艺设计价值,保证是发生在缔约国内。

2. 用于生产原厂地材料的非原厂地材料的价值,并且保证是在缔约国内生产。

对于汽车产业的规定集中在贸易协定中的4-B附件中:

1.  4-B.3规定对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的生产,以净成本法计算,在202011日以前或协议生效之日,区域内价值含量需要达到66%202111日或协议生效之日后1年需达到69%202211日或协议生效之日后两年达到72%202311日或协议生效之日后三年达到75%,均以较迟者为准。按交易价值法分别为76%79%82%85%

2.  4-B.4则规定了重型卡车的按净值法,区域内价值含量要从202011日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达到60%202411日起或者协议生效之日4年内达到64%202711日起或者协议生效之后7年内达到70%

3. 在附属的表格A1A2直到G中,对于各种类型的车辆零配件做了分类,并且对于零配件的区域价值比例作了规定,并要求逐年提高。以表格A1乘用车和轻型卡车的核心部件中的汽车齿轮箱为例,要求从202011日起从66%逐年提高,直到2023年的75%。在相同地区生产的同一车系或者同一等级车辆,其区域价值含量的计算可以在生产者的一个会计年度内平均计算。

4.  根据4-B.6规定各缔约国来年计划生产或者出口的汽车,当年使用的钢和铝70%必须来自北美,其购买记录应符合协议规定的记录保存要求。

5. 4-B.7规定只有符合劳动价值含量(LVC)的汽车才符合原产地要求,LVC包括材料与制造工人工资支出(最低16美元/小时)、技术工人高工资支出、组装工人高工资支出(最低16美元/小时)。乘用车的LVC要在2023年达到40%,轻重型卡车需达到45%

6. 4-B.8规定过渡期截至202511日或协议生效之日后5年,以较晚者为准。在过渡期内,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区域价值含量要从当前的62.5%提升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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